三告投杼
【注音】sān gào tóu zhù【典故】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 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【解释】比喻流言数传能使人信而转疑。【用法】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【结构】紧缩式【押韵词】无亲无故、累足成步、因循坐误、欺人之论、三薰三沐、弋不射宿、拾陈蹈故、令人羡慕、巧立名目、悉索薄赋、......【年代】古代【成语故事】春秋时期,费地有一个与曾参同名的人在外杀了人,有好事者跑到曾参的母亲那里说:“曾参杀了人。”曾母回答说:“我儿不会杀人。”照常织布。没多久又有两人跑来误传曾参杀了人,这时曾母害怕,就投杼逾墙而走